英国社区利益公司
英国社区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CIC)管制机构发布了有关进一步放宽CIC分红限制的两条重要新政,预计将于2014年下半年生效。此举也被业界寄予厚望,期待有效刺激社会投资市场对于这种特殊形式社会企业的投资兴趣。
社区利益公司管制机构所发布的报告表明,自2004年CIC成为一种社会企业的法律形式以来,英国目前已有8000多家正式注册的社区利益公司。但是,社区利益公司经历了资金困境和高失败率,今年预计有近千家面临关张,这其中大部分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为投资的匮乏。
社区利益公司实际上是一家具备社会使命的有限公司,通过商业运营产生利润,用于支持他们所开展的社会活动、保全资产、造福小区、并在一定条件下为投资人带来收益。社区利益公司采取的注册形式通常为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CLG,约占78%)或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CLS,约占22%)。
成立之初,社区利益公司设定的利润分配限制为:
· 利润分配的累计总额不能超过可分配利润总额的35%
· 每股分红的上限为英格兰银行基准利率+5%
· 绩效利息(performance related interest)上限为英格兰银行基准利率+4%
2010年4月,社区利益公司管制机构曾对利润分配限制进行了一次调整,放宽了部分规定:
· 利润分配的累计总额不能超过可分配利润总额的35% - 保持不变
· 每股分红的上限提升为20%
· 绩效利息上限提升为10%
· 取消对英格兰银行基准利率的参照
2014年,社区利益公司管制机构将进一步放宽利润分配限制规定:
· 利润分配的累计总额不能超过可分配利润总额的35% - 保持不变
· 取消每股分红上限
· 绩效利息上限由10% 提升到20%
由此可见,即将实行的新政为社区利益公司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在此以前,社区利益公司一直饱受利润分配“双重上限”的困扰,既阻碍了他们获得投资,也使很多希望注册为CIC的机构望而却步。
在22%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社区利益公司中,实际上只有12%可以向私人投资者分红。另外的10%只可以向其他实行“资产锁定”原则的机构支付红利,比如其他的社区利益公司或慈善组织。取消每股20%的分红上限对于私人投资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
而对于占78%的采取担保有限公司形式的多数社区利益公司而言,由于不涉及股份投资,因此没有分红。投资收益与绩效挂钩,绩效利息上限由10% 提升到20%才是真正会产生积极影响的变化。业内人士认为,绩效利息上限的提升有助于吸引更多愿意采取“准股权投资”形式的社会投资人。
与此同时,维持35%的总利润分配上限不变,能够确保社区利益公司的”资产锁定」原则,最大限度保持其公益属性。
社区利益公司管制机构Sara Burgess表示,“这些对于社区利益公司而言是非常积极的变化,希望能为他们带来更大灵活性,使其成为许多社会企业家的选择标准。”
不过她也承认,在将CIC打造成一种能够吸引投资的社会企业模式的进程中,如何确保社会使命依然是这些机构的核心目标,对于管制机构而言是一种挑战,“我们预期这种模式将吸引更多来自企业家和投资人的兴趣,也意识到如何维护这种模式的完整性会带来很多挑战。如果投资的闸门放开,我们需要确保注册为社区利益公司的机构有正当理由,并且要确保他们时刻对其社会目标保持警觉。”
(来源:http://hope.huanqiu.com/globalnews/2014-02/4855222.html?qq-pf-to=pcqq.c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