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驹:社企发展,关键是创业者

 

根据不完全的统计,目前香港大约有300至400家社会企业,其中至少七成是由志愿团体通过接受政府资助而成立的。一般来说,非政府资助的社会企业生命力比较强,较大机会做到收支平衡及自我持续经营,而且规模及影响力也较大,是未来社会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笔者尝试从几方面探讨一些主要经验,供大家参考:


  培育社会创业者比成立名义上的社会企业更重要
  香港政府为了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通过多个基金为社会企业提供种子基金,金额从数十万到二三百万不等,但申请者必须是有规模的志愿团体,结果产生了数以百计“名义”上的社会企业。说它们是“名义”上的,因为它们绝大多数并非以企业形式注册,而是以“项目”形式来运作,不幸地大部分的项目都不能在接受资助期满前达致收支平衡,因而最后可能面临结束的命运。这更造成一般人的错觉,认为社会企业一定是赔本的生意,并且必须有政府资助不可。
  过去几年的经验,充分说明了在创办社会企业的过程中,创业精神的重要性。目前香港比较出色的社会企业,绝大部份都是由私人创业者创办,并没有接受政府资助。假若我们希望社会企业在香港有进一步的发展,关键是找到更多有效方法来鼓励及支持更多的社会创业者。


  志愿团体并非成功社会企业的摇篮
  社会企业是具备双重目标的企业,即同时要兼顾社会目标及经济目标。它是一个企业,也是一盘生意。但创办社会企业比创办一般企业更具挑战性。明显地,志愿团体的长处并非做生意。要他们去开办社会企业,简直是掾木求鱼。但香港政府当局不明这个道理,不单是错配资源,更做成弄巧反拙,对社企发展帮倒忙。

  商业机构与商界背景人士不同的角色
  近年来,有些商业机构开始留意“企业社会责任”,令人产生错觉以为这些公司会支持社会企业。但实际上,香港目前真真正正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为数不多,而且有些口头上大谈社会责任的企业,只是做门面功夫,所以至今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企业的商业机构,寥寥可数。估计这个情况还会继续一段时间。
  但与此同时,却有大量有商界或专业界背景的人士,以私人身分参与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他们有些自己创办社会企业,或是担当投资者,董事,顾问,义工等角色,事实上,过去数年来,香港社会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就是商界及专业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例如《社会创业论坛》的成员,主要就是这些人士组成。


  什么人最有机会成为成功的社会创业者
  这是个重要的课题,我们暂时也不敢轻易下结论。但就我们的观察,以下几类人士特别值得注视:
  A) 有社会工作训练及服务经验而有营商头脑的人士——本来一般人认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未必能够成为社会创业者,但事实证明,只要他们同时有创业精神,一样可以成为社会创业者。在香港就有不少这些例子。
  B) 有商业经验而社会意识特别强的人士——事实上,商界中有不少人一直很关心社会,甚或经常以义工身份参与公益事务,他们一旦全情投入社会企业,成功的机会特别大。过去数年间就有多位商界人士摇身一变为社会创业者。
  C) 接近退休或提早退休人士——近年来,香港有不少人士提早退休,他们往往有较充裕的经济条件,有丰富人生及工作经验,假若有志创办社会企业,一般能够运用他们的知识,经验及人际关系,成功机会较有把握。
  D) 毕业不久的年青人——近年来愈来愈多年青一代,不再接受主流社会及上一代的价值观,倾向自我探索新的出路,有不少为社会企业的理念所吸引,估计今后将成为年青一代的另类事业选择。


  如何培育更多的社会创业者
  明显地,这需要多种形式,多类机构的持久努力。形式方面,诸如媒介宣传,图书出版,研讨会,实地考察,经验交流等都是重要而有效的方面;机构方面,近年来出现了多个平台组织,也对培育及支持社会创业者有莫大帮助。比较欠缺的是有系统的社会创业培训课程。
  虽然在美国及英国一些一流大学(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等) 已开办多种与社会创业有关的课程,但香港的多间大学却未有任何起步迹象,这是一个重大缺憾。有鉴及此,社会创业论坛根据以往举办有关课程的经验,今年首次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联合举办一个为期六个月的业余课程,希望能取得突破,将培训,个别指导,与支持创业结合在一起, 孕育更多的社会创业者。


  社企融资的创新
  香港一直以来自视为国际金融中心,资金遍地皆是。同时,香港人也乐善好施以人均计算,每年的慈善捐助金额名列世界第一。但奇怪的是,一个社企若要融资数十万或数百万元,可说是难比登天。
  关键在于缺乏有效机制,让充裕的资金可投资在社企项目上。今年成立的社企投资会,可望彻底改变这个情况,为社企创办者提供所需的资金及专业支持,增加他们成功的机会。
  社企投资会的成员规定在十人之内,大家同时出钱出力,对每一个投资项目都视如己出,有高度的“拥有感”,既不像一般的创投基金,只需十分之一或二项目脱颖而出便可以满载而归;又有异于政府的拨款机制,遴选委员会的成员毋需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可以说,社企投资会是一个制度上的创新,假以时日,可望大大促进社企融资的发展。

                                                                                           (来源:南都公益基金会)